1.设备运杂费的构成
设备运杂费通常由下列各项构成:
(1)运费和装卸费。国产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(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)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;进口设备则由我国到岸港口或边境车站起至工地仓库(或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需安装设备的堆放地点)止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。
(2)包装费。在设备原价中没有包含的,为运输而进行的包装支出的各种费用。
(3)设备供销部门的手续费。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费率计算。
(4)采购与仓库保管费。指采购、验收、保管和收发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,包括设备采购人员、保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资、工资附加费、办公费、差旅交通费,设备供应部门办公和仓库所占固定资产使用费、工具用具使用费、劳动保护费、检验试验费等。这些费用可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采购与保管费费率计算。
2.设备运杂费的计算
设备运杂费按设备原价乘以设备运杂费率计算,其公式为:设备运杂费=设备原价X设备运杂费率
其中,设备运杂费率按各部门及省、市等的规定计取。
二、工具、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的构成及计算
工具、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,是指新建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的,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、仪器、工卡模具、器具、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。计算公式为:
工具、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=设备购置费X定额费率